西青杨柳青四中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
申请国家补助条件
根据上级有关文件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四中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补助条件。
一、 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(现在四中上学上满一学期)本市正式户口的高中学生。
二、 基本条件
1、 遵守学校纪律,无违纪行为(以教务、德育、总务记录和检查为依据)
2、 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,乐于助人,成绩良好。
3、 家庭经济困难条件
① 享受特困救助资金家庭学生。
② 享受低保家庭学生。
③ 孤儿、残疾家庭子女或本人残疾、烈士家庭学生。
④ 家庭或本人突遭意外事故致困家庭学生。
⑤ 单亲且经济困难家庭学生。
说明:符合①②③情况有证书可直接申报,等级由评审领导小组根据申请评定。④⑤有区、镇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和本人申请,并在评定大会上申述最后由评审小组评定打分,根据得分评定等级。
4、 生活简朴
穿着朴素,无奇装异服,不随意花钱,不用奢侈品。
5、凡在2010—2011年度有违纪的(教务、德育、总务记录)、学习成绩年级后30名、生活不简朴的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。
申报程序
一、 个人申报
二、 上交材料给班主任
1、 户口本原件及困难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2、 区镇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,原件及复印件。
3、 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。
4、 个人荣誉原件及复印件(限高中阶段获得的)
三、 本周内(9月30日前)交给班主任并且上交教务处,过期不予申报。
评审程序
一、 成立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。
领导小组:
组长:韦敏
副组长:韩淑兰、张义梅、高永刚、刘秀峰
成员:高天艳、张守军、隋兴华、王成水、付美爱、马洪旭
评审小组:领导小组成员和各班代表组成(高中各班每班1名学生)
二、 领导小组成员制定方案。
三、 领导小组成员及评审小组成员根据学生上报情况,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汇报个人情况。
四、 领导小组根据汇报情况和上报材料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及等级。
五、 符合条件学生填表,教务处上报教育局。
杨柳青四中领导小组
2011年9月21日
西青杨柳青四中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
申请国家补助等级规定
一.享受标准
1. 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,总人数的1/3,申请资助的学生中家长或本人残疾的、享受低保的、烈士子女,以上情况年级组长查看原件,并且上交教务处复印件。
2. 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,资助面占资助总人数的1/3;有民政部门证明信的享受二等助学金。
3. 三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,资助面占资助总人数的1/3,学生通过在评委会的讲述,由评委会评出。
如一等中有证件的超出规定人数按期末考试成绩排序,成绩较差的享受二等助学金。以此类推二等中超出规定人数,根据成绩超出的要通过讲述由评委会评出。
二.各年级名额分配
年级 |
一等 |
二等 |
三等 |
高一 |
7 |
7 |
7 |
高二 |
7 |
7 |
7 |
高三 |
7 |
7 |
7 |
三.申述时间和地点由年级组安排后报教务处
四.各年级最晚10月26日前完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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