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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真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
时间: 2013-06-04 来源:200909250831042332

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,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,克服麻痹思想,预防和减少师生交通伤亡事故的发生。经研究决定,以“安全第一、关爱生命、从我做起”为主题,在全校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清醒认识当前交通安全工作的形势。结合各自实际,采取有效措施,扎扎实实抓好这一时期的交通教育活动。

二、采取有力措施抓实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。各部门要以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为重点,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、展板、橱窗、班级学习园地和班会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。

三、彻底排查交通安全隐患。在交通安全方面,各部门要针对今年以来师生交通事故高发的态势,认真剖析发生交通事故的主客观原因,查找教育管理、安全意识、制度建设、遵守交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吸取师生交通事故多发的教训。要认真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、进课堂的制度,对违反交通法规的,要及早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的要纳入德育考核。要进一步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,严格按照校车管理的有关规定,对学校接送教师的校车要定期检查,对不符合要求的校车驾驶人员要坚决予以辞退。各部门组织的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,要严格执行报批手续,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。要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车、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,不乘坐超员车辆,减少引发学生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。

四、切实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。各部门要强化对本部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,认真研究制订举措,切实指导,抓好落实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,分管领导要主抓落实,相关人员要具体负责,相关处(科)室要协同配合。要加大宣传力度,增强活动实效。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,建立长效工作机制,巩固教育活动成果。对各地各校开展活动的情况,保卫处将适时组织人员进行抽查。各部门要将排查情况和活动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(设在保卫处)。